5月2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陵水县食药监管局获悉,该局采取多举措治理餐饮单位油烟排放,使在2017年12月前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且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的目标。
据了解,该局自2016年5月起,开始在许可办证时宣传、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16年12月底,印发《关于推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纳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油烟排放净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餐饮单位油烟净化治理工作,发动11个基层食药监所开展摸底调查,抓好油烟排放净化治理工作,定期报告工作进度。此外,由局餐饮监管室牵头、各基层所配合,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利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入店宣传油烟排放的有害性,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抽油烟净化装置,努力营造店店知晓的良好的净化氛围。
据介绍,截至目前,陵水县城区(北斗、陵城、椰林)现有餐饮食品经营单位466家(除饮品店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9家,安装率12.66%.其中,餐饮服务经营单位420家,安装39家,安装率9.3%;学校(幼儿园)食堂38家,安装14家,安装率36.84%;企事业单位食堂8家,安装6家,安装率75.00%。县城区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95家,限期一个月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他乡镇共安装8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