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开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4月份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南开区饮食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工作的通知》,组织辖区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饮食服务、食品加工等餐饮单位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非经营性食堂等餐饮场所开展了第一次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巩固第一次油烟净化设施清洗成效,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消除因未及时清洗导致油烟累积产生的安全隐患,10月中旬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南开区饮食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第二次清洗工作的通知》,组织上述单位开展第二次清洗。根据通知安排,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上述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并就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