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30日起,临河区环保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联手整治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发现违法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经营的摊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清理、取缔和处罚。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即日起,临河城区全面禁止餐饮业露天烧烤,禁止使用产生油烟的旧式烧烤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到环境质量指标要求;对所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摊点,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主次道路两侧沿街门点依店经营、店外烧烤、店外加工制作、店外摆桌经营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对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在庭院、封闭场地、市场内拥有经营房屋和沿街门店等场地条件,持有合法经营手续的露天烧烤经营商户,实施店内烧烤、油烟降解净化等规范整治和标准化整改;对不具备经营场地条件、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露天烧烤摊,以及油烟排放不达标和严重违反食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摊点,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今后,各餐饮业烧烤经营业主要淘汰能源利用效率低、油烟污染度高、效益低下的旧式烧烤设施,选择技术成熟、经检测认证的、带有油烟净化设备。未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一律不得从事烧烤经营;对烧烤油烟未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就擅自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扰民问题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